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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万元!农机新产品补贴总额,江西省对新产品加大投入

日期:2018/06/11



为加快先进、适用、环保的农机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江西省农业设施装备的转型升级,近日,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财政厅联合发布《江西省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产品为水果分级机、温室大棚。属于《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8〕3号)所指的“大棚房”不予以补贴。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多功能覆膜材料。试点产品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原则上依据试点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0%进行测算。


试点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其中,试点时间前实施完成的产品不享受补贴(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试点期间内,共安排用于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资金总额为9000万元。


在试点范围方面,《实施方案》对两种机具规定了不同的适用范围。水果分级机试点范围覆盖全省温室大棚试点范围为江西设施蔬菜发展力度较大的22个县(市、区);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可根据试点实施情况适时调整试点范围。


江西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的补贴对象,为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实施方案》还规定,同一补贴对象在同一年度内,塑料膜连栋温室、外遮阳塑料膜连栋温室起补面积为3000平方米(含),至多为5万平方米(含),原则上须集中连片建设;玻璃温室、用于水稻工厂化育秧的大棚起补面积为500平方米(含);水果分级机个人申请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不超过5台。


来源:大田传媒|农机360网  

作者:刘文华